第一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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搭乘中華航空班機飛抵關島,抵達後由華語專人接機送您至住宿飯店享用早餐,餐後導遊將安排您參加景點觀光:自由女神公園、總督府、拉提石公園、西班牙廣場及聖母瑪麗亞教堂。加購公證手續者下午由專人陪同辦理。 (公證手續需時3個工作天)。 |
第二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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舉行教堂婚禮或參加自費行程或自由活動。婚禮當日晚上將安排贈送著名的曼哈頓牛排館浪漫燭光晚餐。 |
| 第三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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舉行教堂婚禮或參加自費行程或自由活動。婚禮當日晚上將安排贈送著名的曼哈頓牛排館浪漫燭光晚餐。 |
| 第四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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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專人於預定時間至飯店接您赴機場,搭乘中華航空班機返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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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婚禮當日程序: |
1. |
專人陪同赴婚紗公司,新娘化妝,著禮服。 |
2. |
加長型禮車 (Del' Anello Chapel 使用一般型禮車 ) 送往教堂新人休息室稍作休息。 |
3. |
親友團先自行前往教堂就座。 |
4. |
若新娘有長輩陪同,新郎先前往教堂中等候。 |
5. |
由新娘秘書示意,新娘在父執輩帶領下步入禮堂。 ( 若無父執輩者則由新郎伴同 ) |
6. |
父執輩在牧師指示下將新娘交付予新郎,退回座位。 ( 若只有新郎新娘則儀式正式開始 ) |
7. |
牧師致詞。二位新人個別宣示,由牧師交戒指於新郎及新娘手上互戴。 |
8. |
牧師致詞。告知二位新人此生要互信、 互相扶持直到永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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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 |
新人點蠟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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牧師再致詞,再次宣誓。 |
11. |
在牧師的見證下於證書上簽名,並請主婚人簽名。 |
12. |
牧師簽名見證。 |
13. |
婚禮完成,新人步出禮堂,典禮完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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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注意事項: |
註1. |
為配合本公司班機時段,必要時需續住。 |
註2. |
因回程班機時間較早,無法使用早餐,且去程班機時間為早上抵達,故回程日早餐將提前至抵達當日使用。 |
註3. |
市區觀光、婚禮行程及加購項目已含導遊小費。 |
註4. |
市區觀光僅提供於抵達當日早上 08:30-10:30 進行,不參加 之旅客視為自願放棄,恕無 法退費。 |
註5. |
需合法公證者,新人抵達關島後,所需工作天數 3 個工作天 ( 不含休假日 ) 。 |
註6. |
以下特殊節日無法安排婚禮:星期日上午、聖誕夜、聖誕節、 12/31 、 1/01 、 Good Friday 、復活節週日。 |
註7. |
婚禮將安排在 1 小時內,若超過預定時間將需付罰金,罰金為 50% 的結婚套裝費用。 |
註8. |
所有的賓客禁止在婚禮進行中拍照及攝影。 |
註9. |
若加購合法的結婚證書者需注意以下事項並提供所需文件,所有結婚相關文件皆需翻譯成英文並公證,預先交與關島做審核,且將所有正本文件帶至關島,若因缺少任何文件而無法辦理公證,新人仍需支付所有費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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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新郎新娘皆需到當地機關申請結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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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預先填寫結婚申請表 ( 如下頁所附 ) ,並交與關島審核,正本需帶至關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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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
出生證明:兩者皆須出示出生證明 ( 戶籍謄本 ) ,請翻譯成英文並公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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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若是養子,需出示證明,請翻譯成英文並公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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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美國公民:若持美國護照,且是出生後才取得美國籍者,需公民證正本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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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綠卡持有者:持有綠卡者,需帶綠卡、護照、必須告知綠卡申請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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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曾離婚者:若有過婚姻已離婚者,需準備所有離婚證書等相關文件正本,且須將文件翻譯並公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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